聽訟清明,決事剛果,以民命爲重。
它“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不人道,於統治階級的統治有害而無利。
利未錙銖害已大,民命詎比魚鱉輕。
只有侵吞賑災款這一條不能讓步;國法嚴,民命重。
*的國脈民命,已不絕如縷了。
李宗仁是想把現金“用完了事,此種卑劣*謀,不惜斷送國脈民命,且以之資共以爲快也,可痛”。
*元年以來,兵革頻繁,災害侵擾,工商凋敝,交通阻梗,盜寇遍地,田園荒蕪,民命倒懸。
作爲一任地方官,應時刻把民命民生放在心間.
就得這麼治你,我滅了你就算爲民命除害了!
此良民與賊衆分途之際,關係天心民命尤切,該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