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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遊戲月入3萬”的少年該力挺嗎【議題簡述】日前有媒體報道,*西南昌12歲男孩小新,因爲擅長打某款遊戲獲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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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打遊戲月入3萬”的少年該力挺嗎【議題簡述】日前有媒體報道,*西南昌12歲男孩小新,因爲擅長打某款遊戲獲得遊戲...

“打遊戲月入3萬”的少年該力挺嗎

【議題簡述】

日前有媒體報道,*西南昌12歲男孩小新,因爲擅長打某款遊戲獲得遊戲直播平臺青睞,月收入高達3萬元**。對於一些人的質疑,小新的母親王女士說,時代已經不同了,對孩子橫加批評是不公平的。小小少年郎靠打遊戲掙錢是不務正業嗎?

【比較閱讀】

【*】

    如果孩子整天打遊戲,恐怕很多家長會認爲,這樣的孩子不務正業,需要好好管教了.但是,小新打遊戲卻得到了母親的力挺.小新的母親王女士一句“時代已經不同了”,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同時,她還拿出自己的孩子“真的很有天分”,以及不影響學業、孩子更陽光等爲理由,*自己支援孩子打遊戲的合理*.

    但從媒體報道中可知,小新每天下午四五點到晚上十點這段時間,基本都會進行遊戲直播.當別的孩子都在利用這段時間學習或發展特長的時候,小新每天卻要拿出6到7個小時工作﹣﹣進行遊戲直播.如果非要說這樣做不影響他的學習,不影響他遊戲之外別的興趣、特長的培養,恐怕難以讓人信服.

    作爲孩子的家長,恐怕還要想清楚兩個問題.其一,如果小新打遊戲沒有高達每月3萬元**的收入,家長還會這樣心安理得、理直氣壯地支援孩子嗎?其二,當下遊戲直播平臺之所以青睞小新,看中的一個重要“賣點”,是孩子小小年紀而遊戲“功夫”了得.但是,隨着小新一年年長大,以及其他類似年紀的遊戲玩家陸續加入,小新的這一重要“賣點”會逐漸喪失.

    如果隨着年紀漸長,小新的遊戲“天分”未能實現良好延續,長大後不再有超出常人的表現,單純靠打遊戲不足以維持生活,到時該怎麼辦?如果小新成年後缺乏別的謀生技能,作爲家長又該如何規劃兒子彼時的生活和工作?

    尤其需要指出的問題是,對於廣大家長和學生來說,一些具有出衆天賦的“別人家的孩子”,他們的特殊成長方式,對普通孩子來說不具示範意義.對於未成年人尤其是處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來說,還是應該把完成學業放在第一位.即便孩子有某些特殊技能,家長也不應該過於功利地“開發”,只注重現實利益而忽略了孩子的知識學習和健康成長.

【乙】

    少年憑藉遊戲專長而贏來不菲收入,之所以會引來不少人關注,是因爲孩子的專長強項不是文化知識上的特長,而是帶有玩樂*質的遊戲特長,這在常人看來與成長成才格格不入,產生的只會是反作用.

    其實,無論做什麼事情,本身並不存在能否成長成才的問題,貴在能否精通它、擅長它.很顯然,少年既然能夠在遊戲方面展現出獨特的專長,說明孩子在這一領域存在天賦和潛能,理當因勢利導、挖掘利用,給孩子提供有利於特長髮展的機會.不能因爲遊戲客觀存在着影響孩子成長成才的不利一面,就戴着有*眼鏡一概排斥和否定遊戲的正面功能價值,無視促進孩子成長髮展的有利一面.

    誠然,來自於社會上的這些批評之聲是出於對孩子成長成才的關切,完全是一片好心.對於孩子的父母來說,應當理智看待,既要認識到孩子在遊戲方面所獨有的特長,也要認識到孩子身處學習求知重要階段,文化知識的學習不可或缺,絕不能因爲孩子擁有遊戲特長就無視甚至放棄文化學習.

    由於孩子尚小,對事物的認識還難以做到科學理*,這就要求父母作爲孩子的監護人,要盡到引導的責任和義務,護佑好孩子的健康成長,當好孩子的成長導師.一方面,要注意合理把握孩子接觸遊戲的度,不能讓遊戲成爲支配孩子生活的主宰,避免因沉湎其中而荒廢正常學業.

    另一方面,要平衡處理好遊戲與學業的關係,緊緊把握孩子仍處於學習求知、身心成長重要階段這一客觀現實,充分認識文化知識對於其他專長的基礎*支撐作用,防止重遊戲、輕學業的片面傾向.唯此,才能實現遊戲與學業相輔相成、共同發展.如若只是癡迷和專注遊戲,而忽略和荒廢學業,將是孩子日後全面成長的嚴重障礙.

                        (《*教育報》2015年11月27日第2版 作者:李記 羅建華)

【思考探究】

9.請爲兩篇短文分別擬一個能體現文章主要觀點的題目。

10.下列對兩篇文章內容的理解,正確的一項。()

  A.[*]文推斷小新靠打遊戲不足以維持今後的生活,作爲家長應規劃好子女的生活和工作。

  B.[乙]文認爲帶有玩樂*質的遊戲特長,對促進孩子成長髮展是有利的,應該積極鼓勵。

  C.[*]文認爲小新打遊戲月入3萬,雖然不一定影響他別的興趣、特長的培養,但少年靠打遊戲掙錢過一生可能*不大。

  D.[*][乙]兩文的內容異中有同,都談到了家長如何處理孩子打遊戲與學習文化知識的關係以及有關孩子健康成長的話題。

11.以下是兩位初中生讀了“小新打遊戲月入3萬”這則報道後的部分對話:

生1:看來,玩遊戲並非不務正業,也能“成才”啊。

生2:一般人怎麼可能?這只是個例啊,還是老老實實學好文化吧!

你是否認同他們的觀點?請選擇其中一個,根據兩文內容和自己的閱讀經驗,亮明你的觀點並闡述理由(100字以內)。

【回答】

(9)*示例:

①個別孩子的選擇不具有示範意義(學生應把完成學業放在第一位)

②父母切莫迷失在孩子的天賦裏(父母應理*看待孩子特長)

*示例:

①家長不應功利開發孩子天賦(靠打遊戲掙錢不可取)(家長應規劃好孩子的生活和工作)

②學生不能忽略和荒廢學業(應給孩子提供有利於特長髮展的機會)(要合理把握孩子接觸遊戲的度)(要處理好遊戲與學業的關係)(父母應當好孩子的導師)

(10)D

(11)*示例:例一:針對生1:同意,魯迅先生說過,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爲,不論哪個領域,本身並不存在是否成才的問題,貴在能否精通、擅長它.如果孩子在某方面展現出特長,如果加以培養,提供機會,就有可能成功.*檯球神童丁俊暉就是一例.

例2;針對生1:不同意.小新的成功只是一個個例.對於普通孩子來說不具有示範作用.初中生仍處於學習求知的重要階段,如若癡迷和專注遊戲,忽略和荒廢學業,對我們全面健康成長不利.我國古代的方仲永的故事就是生動的例*.

知識點:論述類文字閱讀

題型:現代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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