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決定》規定,國家設立的科研單位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轉化科研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歸本單位,提高科研人員在成果轉讓中所獲收益的比重。上述規定
①體現了“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價值觀念
②強化了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法制保障
③完善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收入分配製度
④保*了科研人員的收入水平進入高收入行列
A.①② B.①④ C. ②③ D.③④
【回答】
A
【考點定位】我國分配製度
【知識總結】我國多種分*式並存
(1)按個體勞動者勞動成果分配
個體勞動者個人佔有生產資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其勞動成果扣除成本和稅款後直接歸勞動者所有,從而構成他們的個人收入。個體勞動者的合法收入受國家保護。
(2)按生產要素分配
①具體形式:主要有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
②意義:健全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生產要素所有權存在的合理*、合法*的確認,體現了國家對公民權利的尊重,對勞動、知識、人才、創造的尊重。有利於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於*。
知識點:收入與分配 個人收入的分配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