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透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規定,各級*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法院、*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實施憲法宣誓制度的積極意義是
①提高人大依法行政意識②加快推進*職能轉變③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④維護憲法的根本法地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回答】
D
知識點:發展社會主義*建設 *代表大會制度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