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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選修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 表2清末新政時期部分商務法規、章程內容商會簡明章程(1904年)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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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歷史——選修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 表2清末新政時期部分商務法規、章程內容商會簡明章程(1904年)商...

(歷史——選修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表2清末新政時期部分商務法規、章程內容

商會簡明章程(1904年)

商務繁富之區設立商務總會,商務發達稍次之地則設商務

分會。

商人通例(1904年)

肯定商人的地位,規定享有的權利和應遵循的通行規則等。

公司律(1904年)

規定公司的創辦程序、組織形式與經營方式,商辦公司與

官辦公司、官商合辦公司“享一體保護之利益”。

獎給商勳章程(1906年)

凡製造新式機器者,獎以三等至一等商勳,賞加四品至二

品頂戴。

華商辦理農工商實業爵賞章程(1907年)

凡集股創辦企業的華商,根據資本額多少,可分別獲一、

二、三等子爵和三品卿、四品卿爵賞。

——摘編自朱英《晚清經濟政策與改革措施》等

(1)根據材料,概括清末新政在振興商務方面採取的措施。

(2)根據材料並結合所學知識,簡析材料中的法規、章程對傳統商業的突破*意義。

【回答】

(1)廣泛組織商會;制定商律,保護商人開辦公司的各項權益;對商人授予商勳和爵位。 (2)否定了抑商政策,提高了商人的社會地位;動搖了傳統義利觀;突破了舊式商業組織的束縛。

【解析】

【詳解】

(1)根據“商務繁富之區設立商務總會,商務發達稍次之地則設商務分會”可知廣泛組織商會;根據“規定享有的權利和應遵循的通行規則”可知制定商律;根據“商辦公司與官辦公司、官商合辦公司‘享一體保護之利益’”可知保護商人開辦公司的各項權益;根據“凡製造新式機器者,獎以三等至一等商勳,賞加四品至二品頂戴”可知對商人授予商勳和爵位。 (2)根據表格內容可知,清*鼓勵創辦公司,促進商業發展,對商人實行保護政策,實際上是否定了抑商政策,提高了商人的社會地位,動搖了傳統的義利觀,突破了舊式商業組織的束縛。

知識點:清末新政

題型:綜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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