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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寫小說》經典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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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寫小說》作者老舍是一位多產作家,一生寫了一千多篇(部)作品,在現代*文學史上佔有獨特的地位。老舍的作品尤以長篇小說著稱,代表作有《駱駝祥子》、《四世同堂》等。當他開始創作時,新文學作家中還很少有人撰寫長篇,他是*現代長篇小說最早的作者之一,爲開拓這種體裁作出了貢獻。而他的中短篇小說也不乏綽約多姿、意味深長的優秀之作,如《斷魂*》、《上任》、《柳家大院》、《馬褲先生》等篇,或深沉厚重或幽默風趣或詼諧諷刺,都寫得各有特*,其藝術構思的精緻和題材的寬廣,有的還...(更多)

經典語錄

爲什麼要選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驚奇是一種炫弄,往往使人專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而忽略了故事與人生有關係。這樣的故事在一時也許很好玩,可是過一會兒便索然無味了。試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偵探小說,哪一本里沒有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幾本這樣的小說成爲真正的文藝的作品呢?這種驚心動魄是大鑼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動。小說是要感動,不要虛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驚奇,不如人與事的親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長的意味。假若我們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義,則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動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說是對人生的解釋,只有這解釋才能使小說成爲社會的指導者。

《我怎樣寫小說》經典語錄

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個熱心的朋友,而不能給人以高明的建議。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淺的見解拿過來,作爲我判斷一切的準則。在一方面,這使我的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自然,有許多人以爲文藝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故意引入落淚只足招人討厭。憑着一點浮淺的感情而大發議論,和醉鬼藉着點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這個虧,但在十年前我並不這麼想。

小說並沒有一定的寫法。我的話至多不過是供參考而已。 大多數的小說裏都有一個故事,所以我們想要寫小說,似乎也該先找個故事。 找什麼樣子的故事呢?從我們讀過的小說來看,什麼故事都可以用。戀愛的故事,冒險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說鬼說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們無須發愁。

小說是人類對自己的關心,是人類社會的自覺,是人類生活經驗的紀錄。那麼,當我們選擇故事的時候,就應當估計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啓示;也就很顯然的應把說鬼說狐先放在一邊——即使要利用鬼狐,發爲寓言,也須曉得寓言與現實是很難得諧調的,不如由正面去寫人生才更懇切動人。

對複雜與驚奇的故事應取保留的態度,假若我們在複雜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貫的道理,於驚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釋,我們最好不要動手,因爲一存以熱鬧驚奇見勝的心,我們的趣味便低級了。再說,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虧在故事的穿*太亂、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極成功的地方,可是全體的不勻調,顧此失彼,還是勞而無功。

夠了,關於《老張的哲學》怎樣成形的不要再說了。 寫成此書,大概費了一年的工夫。閒着就寫點,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長到一年;若是一氣寫下,本來不需要這麼多的時間。寫的時候是用三個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鋼筆橫書,寫得不甚整齊。這些小事足以*我沒有大吹大擂的通電全國——我在著作;還是那句話,我只是寫着玩。寫完了,許地山兄來到倫敦;一塊兒談得沒有什麼好題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給他念兩段。他沒給我什麼批評,只顧了笑。後來,他說寄到國內去吧。我倒還沒有這個勇氣;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訴我哪點應當改正,我自然聞不見自己的腳臭;於是馬馬虎虎就寄給了鄭西諦兄——並沒掛號,就那麼捲了一卷扔在郵局。兩三個月後,《小說月報》居然把它登

比如說形容一個癩蛤蟆,而說它“謙卑的工作着”,便道盡了它的生活姿態,很足以使我們落下淚來:一個益蟲,只因面貌醜陋,總被人看不起。這個,用不着什麼比喻,更用不着裝飾。我們本可以用勤勞的醜婦來形容它,但是用不着;這種直寫法比什麼也來得大方,有力量。至於說它醜若無鹽,毫無曲線美,就更用不着了。

有人說,《老張的哲學》並不幽默,而是討厭。我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這個。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個人一個脾氣,無須再說什麼。有的人急於救世救國救文學,痛恨幽默;這是師出有名,除了太*一些,尚無大毛病。不過這兩種人說我討厭,我不便爲自己辯護,可也不便馬上抽自己幾個嘴巴。有的人理會得幽默,而覺得我太過火,以至於討厭。我承認這個。前面說過了,我初寫小說,只爲寫着玩玩,並不懂何爲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開河,抓住一點,死不放手,誇大了還要誇大.而且津津自喜,以爲自己的筆下跳脫暢肆。討厭?當然的。

我只知道《老張的哲學》在《小說月報》上發表了,和登完之後由文學研究會出單行本。至於它得了什麼樣的批評,是好是壞,怎麼好和怎麼壞,我可是一點不曉得。朋友們來信有時提到它,只是提到而已,並非批評;就是有批評,也不過三言兩語。寫信問他們,見到什麼批評沒有,有的忘記回答這一點,有的說看到了一眼而未能把所見到的儲存起來,更不要說給我寄來了。我完全是在黑暗中。

他自己看出人間的缺欠,也願使別人看到。不但僅是看到,他還承認人類的缺欠;於是人人有可笑之處,他自己也非例外,再往大處想,人壽百年,而企圖無限,根本矛盾可笑。

自己的作品用鉛字印出來總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覺得高興。《趙子日》便是這點高興的結果,也可以說《趙子日》是“老張”的尾巴。自然,這兩本東西在結構上,人物上,事實上,都有顯然的不同;可是在精神上實在是一貫的。沒有“老張”,絕不會有“老趙”。“老張”給“老趙”開出了路子來。在當時,我既沒有多少寫作經驗;又沒有什麼指導批評,我還沒見到“老張”的許多短處。它既被印出來了,一定是很不錯,我想。怎麼不錯呢?這很容易找出;找自己的好處還不容易麼!我知道“老張”很可笑,很生動;好了,照樣再寫一本就是了。於是我就開始寫《趙子曰》。

大概最討厭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來是最容易流於耍貧嘴的,可是這個誘惑不易躲避;一個局面或事實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寫的時候便順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誇張的陳述。適可而止,好不容易。在發表過兩三本小說後,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並不在乎多說廢話。雖然如此,在實際上我可是還不能完全除掉那個*病。寫作是多麼難的事呢,我只能說我還在練習;過勿憚改,或者能有些進益;拍着胸膛說,“我這是傑作呀!”我永遠不敢,連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過足以使自己少紅兩次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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