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國當代立法體制決定,民辦教育法迄今已形成了一個按效力等級縱向分層的法律體系。
從制度層面看,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和變法模式下的稅收立法體制兩方面的綜合作用是造成稅收立法諸多弊病的制度原因。
綜觀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由於立法觀念和立法體制的不同,對公訴變更制度的相關規定也各不相同。
我國現行稅收立法體制和稅收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存在一些問題。
稅收授權立法在世界各國的立法體制中普遍存在。
由我國當代立法體制決定,民辦教育法迄今已形成了一個按效力等級縱向分層的法律體系。
從制度層面看,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和變法模式下的稅收立法體制兩方面的綜合作用是造成稅收立法諸多弊病的制度原因。
綜觀世界各國的相關立法,由於立法觀念和立法體制的不同,對公訴變更制度的相關規定也各不相同。
我國現行稅收立法體制和稅收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存在一些問題。
稅收授權立法在世界各國的立法體制中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