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資源稅費制度,完善資源的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的補償機制。
推進農村稅費制度改革,取消鄉統籌、村提留和其他面向農民徵收的一切行政*收費,同時適當提高現行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稅率。
礦產資源稅費制度不僅是國家對使用國有礦產資源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合理節約使用國有資源,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本文在對河北省農村稅費狀況考察的基礎上,針對現行農村稅費制度的弊端,提出了完善農業稅制,調整農業稅收負擔,將鄉統籌併入農業稅,將村提留改爲農業稅附加的改革思路。
改革我國房地產租稅費制度,必須按明租、正稅、清費的思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