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研究當採多學科、大整合的方法,賦較具綜合*的民法哲學和民法文化學以應有的位置。
近年來,在我國法學教學政策走向實踐的同時,法學研究中卻出現了更加註重純理論的學術傾向。
隨着司法改革的深入,陪審制度已成爲我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關注的焦點。
本文結合交通法規中有關“撞了白撞”條款產生的爭論,試圖揭示法律經濟學在*發展的誤區,並提出經濟學分析和*法學研究相融合的可行之道。
科學研究的巴斯德象限打破了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兩分法,也爲我們重新定位法學研究和教學的關係提供了理論工具。
我國以往的民法學研究,呈現出的特點之一就是過分側重製度*研究。
沉默權是近年來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熱點問題,特別是在刑訴法再修改之際。
民事行爲能力制度研究是民法學研究中一個比較薄弱的環節。
在昨天下午舉行的薊門決策*上,*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吳宏耀提出了上述觀點。
在中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黃凱看來,陳雲良非常討厭法學研究走向“玄而又玄”的歧途,他更注重將社會現實與法治精神相結合的道路。
自然法學在西方法學思潮中源遠流長,爲法學研究和發展提供了源頭活水。
李步雲,*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本文分析了憲法學研究方法與憲法問題之間的相互關係,並在學術反思的基礎上,展望了未來憲法學方法的走向。
法人類學是法學和人類學交叉、互滲而形成的新興學科,它爲法學研究提供了一套新的視野和方法。
我國目前民法學研究多側重於民法知識的積累,而忽視對知識背後隱含的價值理念的考察。
*欣,2006年法學研究生畢業後進入蘇州市吳中區法院工作。
懲罰*損害賠償是我國民事立法和民法學研究的一項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