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大清律例》明確規定,兒子毆打父母,不論有傷無傷,處斬刑。如果是父母毆打兒子,情形就大不相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毆打兒子致死,最重也只處杖六十、徒一年的刑罰。上述規定反映出清代法律的特點是
A.皇權至上,法自君出 B.強調以禮入法,忽視個*利
C.法分貴賤,因人而異 D.強調等級尊卑,主張同罪異罰
【回答】
B
【詳解】
題幹中的規定以法律的形式維護封建社會尊卑貴賤的等級,符合宋明理學對於禮制的要求,最終導致對個人平等權利的忽視,最符合題意。故*爲B項。A項,題幹敘述了父子的法律責任,沒有體現皇權至上,排除;C項,題幹主要是涉及到父母和子女子之間的區別,沒有體現對於貴和賤的區分,排除;D項,帶有迷惑*,尤其是“強調等級尊卑”,但是“同罪異罰”本身就是題乾的內容,不算本質(實質)範疇,排除。
知識點:古今中外法律、法治、反腐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