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長州市一中原初二(3)班學生周遊在上學期間結識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後,經常曠課,並與他們鬼混,老師和父母苦口婆心的勸告和教育他也不聽。周遊最初只是向小同學索要少量財物,後來發展爲搶劫、傷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處。這個案例啓示我們
①青少年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制觀念
②青少年要增強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遠離不良誘惑和不良行爲
③小錯必定釀成大錯,違法即是犯罪
④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凡事要三思而後行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回答】
A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學生對“學會拒絕不良誘惑”的認識與應用,涉及知識面較廣,難度中等。不良誘惑猶如病毒,需要我們結合自己的實際,用科學的態度、堅強的意志、清醒的頭腦和正確的方法,擺脫它們的干擾,避免其對自己的危害。同時,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的社會,這就要求我們要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任,做一個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故本題正確*爲A。而③的說法是錯誤的,違法行爲包括一般違法與犯罪,觸犯《刑法》的嚴重違法行爲才構成犯罪,故不正確。
知識點:其他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