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15年7月2日,《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透過,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決定》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有利於
①國家工作人員明確權力是憲法所賦予的,增強責任感
②國家工作人員直接擁有國家的權力,監督憲法的實施
③培養*羣衆的憲法意識和憲法情感,促進依法治國
④形成維護憲法權威的共識,營造*文明的良好氛圍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回答】
D
【考點定位】人大職權
【方法技巧】人大職權的區分:四個人大的權力的區分關鍵看內容,而不是單純看文字表述。如果是關於法律的立、改、廢的決定,則是立法權(立法權,必定伴隨着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如果是對國家機關幹部進行任免的決定,則是任免權(任免權,必定與人事變動有關);如果是對其他國家機關或工作人員的工作報告進行審議,則是監督權;如果是關於國家大政方針、規劃的透過,則是決定權。
知識點:*生活 單元測試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