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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烏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分局以丁某涉嫌職務侵佔罪向烏市沙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新華網烏魯木齊12月1日電(潘登)新疆一房管員李如年在3年的時間裏利用職務之便私吞34萬房款,日前,他已被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也就是說,所謂的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且數額較大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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