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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爲了推動變法,熙寧二年1069年。
3、熙寧二年(1069年),以左僕*、門下侍郎拜同平章事,竭力反對王安石變法,稱疾求退,出判亳州(今安徽亳州)。
2、又因不肯用新法,爲王安石所忌恨,出爲侍讀學士,1069年貶知杭州,未幾徙青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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