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儲備制度的產生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結果,被譽爲我國城市土地制度的第二次*。
透過對當前土地徵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的分析,進而提出了一種新的土地使用制度-土地徵購制。
隨着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地產市場的逐步培育、完善,土地估價以及地價資訊的管理和利用顯得越來越重要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斷取得進展,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制度改革卻一直徘徊不前。
傳統的土地使用制度弊端明顯,土地資產處置方式是土地使用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土地資產處置的關鍵。
嚴格和規範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
永佃制是我國明、清時期東南沿海地區比較普遍存在的一種土地租佃形式,是發展得較完備的物權*質的土地使用制度。
我國的土地資產市場是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實踐而逐步建立起來的。
以土地收購儲備爲核心的城市土地經營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一項重大創新。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更爲突出。
如何解決土地規模經營與分散的家庭土地使用制度的矛盾,是農村改革與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城市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作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過程中的一次制度創新,經過幾年的實踐,已經取得了階段*的成就。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問題已經成爲推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農村土地市場面臨的主要問題。
地價評估爲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規範地產市場,以及與其相適應的土地登記制度等奠定了基礎。
城鎮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隨着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城市土地市場的發育而產生的一種新型的城市土地管理制度。
第一,本文介紹了建國以來我國農村土地使用制度的發展歷史,肯定了《農村土地承包法》成功的一面。
三者互相制約 ,互相促進 ,共同構成城鎮土地使用制度的完整制度結構。
考察了新鄭農村經濟變革的歷程後,發現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與土地使用制度有密切關係。
前期開發階段選取了房屋拆遷有關法律問題和土地使用制度有關法律問題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