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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市公司股改前後實施股權激勵制度的理論及實踐,認爲*上市公司應用股票期權激勵制度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值得關注的是,公司董事會透過向第一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授權日爲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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