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作爲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開展小額信貸業務是*小額信貸正規化的必然選擇,也是*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需要。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農戶缺乏抵押品,很難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
另一方面卻是農信社等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存有大量的貸款餘額愁着發放出去。
透過對農村金融情況的調查發現,當前農戶貸款來源中民間借貸逐步佔據了主要地位,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比重下降。
兩種情況的綜合作用最終導致農戶正規信貸的可得*並不是正規金融機構篩選機制的甄別結果,而主要是由農戶的行爲選擇所決定的。
小額貸款公司作爲正規金融機構的有益補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分農村地區“金融真空”和農村金融服務不足的問題。
然而,長期以來在農村金融抑制和“二元金融”結構的影響下,正規金融機構對農戶的有效資金需求一直無法真正給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