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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情:
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進階*法院對醉酒無*駕駛轎車造成4死1傷的司機孫偉明做出一審判決,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明無期徒刑,剝奪*權利終身。這表明孫傳明的行爲
①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 ②觸犯了刑法
③應該受到刑罰的處罰 ④是一般違法行爲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回答】
C
知識點:其他
題型: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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