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辦公廳、*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所謂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是指在原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權二權分離的基礎上,將農民家庭承包經營權分解爲承包權和經營權,從而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並行。實行“三權分置”並行
①意味着在農村可以流轉土地所有權
②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
③有利於開展農業分散經營,增強經營靈活*
④有利於加快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步伐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回答】
C
【考點定位】集體經濟
【特別提示】農村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均可轉讓,但土地所有權不可轉讓,也轉讓不了。因爲土地不屬於承包者所有,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承包者只有經營權,沒有所有權。
知識點:經濟生活 單元測試
題型: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