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目:閱讀,曾讓我感動(65分,含書寫分5分)
要求:①以“閱讀,曾讓我感動”爲題目寫一篇600字以上的文章,文體自選。②文中不得出現真實的人名、地名、校名等透露個人身份的資訊。
【回答】
作文(65分,含書寫5分)
從內容、結構、語三方面綜合評價,參照下列標準評分。(不包括書寫分)
一類卷:54—60分(90—100)(以57分爲基準分)
內容充實,結構嚴謹,思路清晰,語言流暢、生動。(內容有新意,構思有創意,語言美感強的,可以得滿分。)
二類卷:45—53分(75—89)(以49分爲基準分)
內容比較充實,結構完整,條理清楚,語言通順。
三類卷:36—44分(60—74)(以39分爲基準)
內容具體,結構基本完整,條理基本清楚,語言基本通順。
四類卷:36分以下(60分以下)
或內容空泛;或結構殘缺;或思路混亂;或語言極不通順;或確屬抄襲之作。
注意:作文的切入分爲42分。(不包括書寫)
書寫(5分)卷面整潔,書寫美觀得5分;卷面工整,書寫認真得3分;卷面一般,自己清楚得1分;卷面較亂,書寫潦草不得分。不設2、4分值。
知識點:命題作文
題型:作文